汪曾祺先生在《赵树理同志二三事》中回忆了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有一个时候,有人爱用“妳”字。有的编辑也喜欢把作者原来用的“你”改成“妳”。树理同志为此极为生气。两个人面对面说话,根本无需标明对方是不是女性。世界语言中第二人称代名词也极少分性别的。“妳”字读“奶”,不读“你”。有一次树理同志在他的原稿第一页页边写了几句话:“编辑、排版、校对同志注意:文中所有‘你’字一律不得改为‘妳’字,否则要负法律责任。
汪曾祺文中的“妳”字有些来头,来自于一场关于“他”的争论。
“她”字扛旗
在新文化运动开始后,国人翻译国外文章时中的“he、she、it”遇到了困难,只能将 he、she、it 分别标注为 " 他男 "、" 他女 " 和 " 他物 "(男、女、物在他字右下角,小一号字体),特别的别扭,因为我们之前一直用“他”统代指第三人称,而国外却作了区分。1917年,在北大任教的刘半农第一个提出用 " 她 " 字指代第三人称女性,1918年周作人在《新青年》杂志上公开谈论“他”字的问题,同时提出仿照日文“彼女”,造出一个“他女”,他率先这样使用,叶圣陶等人闻“他女”而动,也这样使用。
1919年2月,《新青年》上发表《英文“she”字译法之商榷》一文,文中提到钱玄同的观点:造出一个“女它”字,用来解决这个问题。周作人则认为这样不能解决读音问题,倒不如使用“伊”字代替。
麻烦也随之而来,许多人都表示这样根本没必要,因为第一、第二人称的 " 我 "、" 汝 " 等字,也没有阴阳之分。为何在第三人称时,就要将男女区分开呢?如此一来不是画蛇添足的做法吗?再说 " 她 "、" 他 " 两字,只能在阅读时分别,读音上区分度不大。有一笔名为寒冰的学者发表一篇文章《这是刘半农的错》驳斥他,文中提出反对“她”字的五个理由,在理由四中指出:
我记得以前还有人批评女子不应当有女士的称呼、说“男子不称男士女子为何要称女士!”现在用这“她”字、不是异曲同工么?照这样分别起来,那么,“我”应变为“娥”、“尔”应变为“妳”、“彼”应变为“女皮”,凡有关于女性的代名词,都应一女字偏傍才行;这种也算是新文化吗?
“妳”字跟风
结果适得其反,不仅“她”字被使用开来,“妳”字也随即出现在许多报刊中。署名“有述”的作者于1922年发表在《红杂志》的小说《一千五百块钱的来踪去迹》中使用了“妳”字作为女性第二人称,以文中一处为例:孙璧:妳今天为什么没有笑容啊。姨太太:我的衣服都不入时了。
而且“妳”字与“她”字相同,同带有代表“女性”整体的功能,并且“妳”字相对于“她”字拥有更集中更能体现情感的意涵。例如新诗,其节奏明快、表达自由、形象鲜明的特点给予“妳”字鲜活生机。如署名Y.K.的作者1931年发表的一首新诗——《给》:啊姑娘,我为了妳,我天天跑到暮色苍茫的荒郊上;我天天的跑上这里来,目送着妳底归程。……我像船儿宕在海心,帆失去了浆也没有了!姑娘啊妳慈悲底心海,可能容纳漂泊者的孤舟?该诗扑面而来的失落、忧伤与思念心上人的情感令人神伤,“妳”字确切的所指使得新诗所特有的语言直白性与浓郁的感情得到了更好的表现。
借着新文化运动的东风,“妳”字同样火了一把。
一波三折
似乎一切都这样顺理成章,谁知在1933年半路上杀出来一个程咬金:史学家陈寅恪在1933年在《学衡》杂志上发表《与刘文典教授论国文试题书》,公开反对“她”字。在陈寅恪、刘文典的影响下,女权杂志《妇女共鸣》又扛起维权大旗,发表了一则启事:
本刊对于女性第三身的代名词,用“伊”字,而据用“她”字。因为女性第三人身用“她”,男性第三身使用“他”,物件第三人称使用“牠”,以“人旁”、“女旁”、“牛旁”相比较,男性是人,女性是“女”,物件是“牛”,岂非是含看点女性非“人”的思(想)吗?这个问题在五四运动后,“她”字初被新文学派创出来时,颇引起舆论界的争执,到现在大概只有申报的“自由谈”和“春秋”还偶尔沿用“伊”字,本刊于十八年春出版以来皆沿用“伊”字而拒用“她”字,尚新投稿诸君,注意及之!
我们现在读起来,略感滑稽,我们要是深入到那个年代来看,此启事颇具杀伤力。
民国初年,著名保守人士辜鸿铭,就是“茶壶茶杯”论的那个缔造者,有过一本名扬四海的书《中国人的精神》,文中拿“婦(妇)”和“妾”的字形结构说事,替三从四德的妇道和纳妾制度公开辩护,所以新文化运动以来,国人对“女”字旁的字特别敏感。请看一段辜鸿铭的文字:
“中国的女性观念是手拿扫帚打扫房间的形象。实际上,中国书写文字表示妻子的汉字“婦”,由“女”和“帚”组成,其根本的意思就是一个妇女和一把扫帚。在正统中国人那里,在我称之为官方统一的中国人那里,一个妻子就被称作供应房的主人——厨房的主妇。”字里行间中对对女性含轻蔑之意。
随着新文化运动进一步深入,社会舆论对这种有损女性形象的事情加以批判,一浪高过一浪,有人建议“女英雄”改为“英雌”,“阴险”改为“阳险”,把“妓”、“妾”此类汉字从汉字里去掉。“伊”在发音上接近英文“she”,重新被看好,大有死灰复燃之势,在此生死攸关之际,忽一人蹿跳出来,高声疾呼:“我们的祖国母亲不就是一个‘她’吗,她命运多舛,她惨遭蹂躏,她从不气馁,‘她’是多么有意义,难道不该有一个专门的“她”字!”
于是“她”有了更高的含义——指代我们的祖国母亲。刘半农的现代诗《教我如何不想她》里的“她”就是指代“祖国”,随着闻一多的《七子之歌》、艾青的《大堰河——我的保姆》相继走红,唤起了全国人民强烈的爱国意识,于是官方字典里给出了“她”字的含义:用于女性第三人称;亦用以代称国家,山河,旗帜等,表示敬爱。
“她”字终于安然无恙,渡过一劫,“流水淘沙不暂停,前波未灭后波生”,她刚休息,“妳”又遭非议了。
妳的命天注定
1939年署名为“去名”的作者更是认为“妳”字完全是“累赘”:有画蛇添足之嫌,大可不必!“她”字之作,其意甚广,亦在上节说过,至于两人对谈,起码两人均行在场,第一人说话断无不明白对方性别之理,即是瞎子,也能听出“她”或“他”的声音。况在写文章上,自然已经有过相当的介绍,英文之You,男女通用,固未尝加以性别,第二人称之“你”,必须加以性别,须添赘累……
王力先生在1944出版的《中国语法理论》中同样认为“妳”字于语法不合:近年报纸上有人用‘妳’和‘你们’,作为第二人称的阴性。既然离开实际语言而希望‘自我作古’,又何难再造‘娥’和‘娥们’之类呢?但是,这在西洋辞法中是毫无根据的。即使上溯印欧语,也不曾见有这种办法。再者,在应用上也并无好处;说话人和对话人的性别显然而知,文字上强生分别实在是多余的。
王力是著名语言学者,他的话语分量很重,仍然不乏负隅抵抗者,著名作家方培茵在1947年翻译爱伦坡的《歌》时就使用了“妳”字:我见到妳在妳底新婚之夕——当灼热的酡颜浮上妳底双颊,虽然欢乐躺在妳底四周,妳满意于世上的一切。《妇人画报》、《妇女家庭》、《妇女生活》此类报纸此时又把“妳”字当作一种女权象征,所发文章皆选用“妳”代替你,其他报社则不以为然,“妳”字成了末路狂花,大厦将倾。
“妳”字倒下,“牠”字岂能幸免,“亻它”更是胎死腹中,唯独“它”字狡黠,从“蛇”蜕化称“它”,既无关“人”又无关“牛”,人畜无害,在民国“血雨腥风”、“刀光剑影”,动不动唇枪舌战的文化与生活运动中,“躲进小楼成一统,管他冬夏与春秋”,过得滋润无比。
而“妳”字在台湾也不如意,遭人指责,1987年台北东大图书股份有限公司出版的《冰莹书柬》里有一篇谢冰莹回马祖士兵的信中说道:
第二人称,多半用于书信体裁,文中的你,便是第二人称,在这里顺便提到一个‘妳’字,这不知是谁发明的,现在很通行;其实‘你’是无须注明性别的,正如‘我’不须说明性别一样。作者如果是男性,我们不能写成‘俄’字;同样,同样,是女性,也不能写成一个‘娥’字是不是?
如果我们这样写《七子之歌》是不是更有力量:
你可知“Macau”不是我的真名姓?
我离开妳的襁褓太久了,母亲!
但是牠们掳去的是我的肉体,
妳依然保管我内心的灵魂。
那三百年来梦寐不忘的生母啊!
请叫儿的乳名,
叫我一声“澳门”!
母亲!我要回来,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