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么?再读《孔乙己》,我被这句话打疼了脸

2024-11-23 11:18 来源: 文化之窗 本文影响了:54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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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镇的咸亨酒店当街一个曲尺形的大柜台,来喝酒的顾客分为两种:短衣帮和穿长衫的。

短衣帮是做工的穷人,都是傍晚散工后花四文铜钱买一碗酒“续命”,靠柜外站着喝;只有穿长衫的主顾,才舍得出上十几文或者更多,踱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坐着慢慢喝。

孔乙己却是个例外,他是唯一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人

上学时学习迅哥的《孔乙己》这篇课文时,有一个阅读理解题,问孔乙己这种穿长衫站着喝酒的行为说明了什么?

正确答案是:说明他地位低下,却以读书人自居,迂腐可笑!

在仅仅2500多字的小说里,孔乙己被周围的人笑了7次,和书中的看客一样,“可笑”是读者对他最标签化的定义。

董宇辉说过一句让我印象深刻的话:骏马面前无沟壑,怂人面前全是坎。”

经历过社会和人生的双重洗礼,却一直被现实裹挟而无力抗争的人,都是怂人。

走进书中,孔乙己是被封建科举制度所“戕害”的迂腐读书人,好喝懒做、死要面子、穷困潦倒;走出书来,他可能是你,是我,是大家。

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么?

鲁迅先生在小说中,围绕咸亨酒店刻画出三类“旁观者”的人物形象:第一人称视角的小店员、酒店掌柜和短衣帮。

孔乙己的长衫又脏又破,花白的胡子乱蓬蓬,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

当这样的孔乙己热心地问“我”茴香豆的茴字怎样写时,尽管自己只是个温酒的小店员,却觉得十分不耐烦,心想: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么?”

孔乙己自知掌柜与酒客们看不起他,便想同单纯善良的孩子平等交流,没想到孩子竟也这般现实市侩。

“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

“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么?”

“孔乙己,你怎得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呢?”

……

在店掌柜和短衣帮一致的嘲笑声里,勾勒出孔乙己这个底层失败者的形象,这样的人似乎天生可以心安理得地去看不起。

大众的乐子,日子越难嘴越贫,就像电影《隐入尘烟》里,老实人马老四的熊猫血救了村富也解决了村民们的田租工钱问题,然而没人感谢活在底层的他,纷纷嘲笑“就马老四还是个熊猫嘞?”

“我”作为一个刚刚接触社会一角的少年,所有的价值观都是受周围环境影响塑造的。

因此别人对着孔乙己发笑,“我”便也跟着一起笑话。

民间有句俗语叫“恨人有,笑人无”,咸亨酒店里的看客群体,都在消费着孔乙己的痛苦,来获得优越感上的满足。

杨绛先生说“无论人生上到哪个台阶,阶下有人在仰望你,阶上亦有人在俯视你”,所以人免不了抬头自卑,低头自得。

酒店掌柜看不起小店员,长衫客看不起短衣帮,这些人又统统看不起孔乙己……

现实中的我们,是不是做了看客的同时也成为了孔乙己,在习惯性地去嘲弄他人和被他人嘲弄?

他家的东西,偷得的么?

在鲁镇这个小社会当中,通行一个非常朴素的价值观念:便是以成败论英雄,极致追求实用主义。

酒店掌柜总想着往短衣帮的酒里掺水,书中的两个文化人:何家和丁举人,一个把孔乙己吊起来打,一个直接打断了他的腿……

无论这些鲁镇上层人物手段有多么卑劣不堪,只要在世俗层面上拥有财富与体面,就拥有了毋庸置疑的话语权。

当在聊到孔乙己偷别人东西的时候,叙述者是用“举人”尊称,其中还单用“竟”字来表现出孔乙己的出格

“这一回,是自己发昏,竟偷到丁举人家里去了。他家的东西,偷得的么?”

从中也看出丁举人家里的东西之所以“偷不得”,一是对他身份的敬畏,再有这位读书人必定张扬跋扈,视底层人命如草芥。

孔乙己同样是读书人,却得不到人们的尊重。是否考取了功名获得权势,才是丁举人和孔乙己的关键区别所在。

说到底,人们尊重的并不是读书人本身,而是因为读书所为其带来的功名权势。

小小的咸亨酒店,可以算是整个社会的一个缩影,不同阶层的人泾渭分明。

孔乙己的长衫,违背了社会中的阶层规则,看客的嘲笑其实本质上是对这一规则刻在骨子里的奴性。

“长衫客”们或考取了功名,享受其所带来的权力,又或者是倚仗着家底雄厚,可以一辈子吃喝不愁。

“短衣帮”则是那些每天使劲浑身解数的求生之人,同样去买酒消费却不敢走进店里,只会识相地站到柜台外边喝。

这让我想到在地铁脱鞋、因衣服脏污而坐在地上的农民工,那种下意识里过度的自觉性,怕被周围的“体面人”异样看待的惶恐,细想起来是一层又一层的悲哀。

看不见的阶层框子,把每个社会属性的人都分门别类装进去,上层人捧人,中层人挤人,下层人踩人,成功学的鸡汤熬多了‬,听得‬所有人‬都信了‬!

短衣帮成了舆论的帮凶,替差点被偷的长衫客愤愤不平,痛声呵斥孔乙己,笑话他不自量力、穷不择路。

听起来不无讽刺,然而落定到现实里,这样的事,它还少吗?

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

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有的叫道“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

孔乙己争辩了一句全文中最为经典的话:

“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

孔乙己穷得衣衫破烂、瘦骨嶙峋,他去何家不偷衣食不偷钱财,他只偷书!

当我们把时间拉回到1905年,这年是一个新旧交替的分水岭,科举考试制度被废除了,那些针对科举的寒窗苦读在一瞬间失去了意义。

如果我们是当时的孔乙己,家境导致没有机会接触新文化,所有的知识体系轰然倒塌,我本来引以为傲的茴字的四种写法竟成了被众人嘲笑的根源!

而多年苦读之下,早已经失去了像短衣帮们那样卖力气的谋生能力,我们会比孔乙己活得更好吗?

孔乙己偷书,未尝不是一种孱弱的孤勇。

“之乎者也”是他维系自尊的最后一根稻草,在面对世界重重包围的时候,踉踉跄跄坚守自己读书人的文化信念。

孔乙己在“短衣帮”和“长衫客”当中都是异类,因为信仰未曾崩塌,孔乙己才能在哄笑声里假装不在意地活着,郑重其事地在酒店的柜台上排出九个大钱,努力挣些生而为人的体面。

哲学家詹姆斯说:人类本质最殷切的要求是渴望被肯定。

哪怕落魄如孔乙己,也希望得到众人的认可。

他从不拖欠酒钱,“品行比别人都好”。他善意地给嘴馋的小孩子们分享自己本就不多的茴香豆,他甚至会配合别人的调侃辩解上几句……

腿被打断后他消失了好久,再出现在咸亨酒店时脸黑瘦的不成样子,两条断腿盘在蒲包上,一路用手走来的。

“孔乙己,你又偷了东西了!”

“要是不偷,怎么会打断腿?”

他不幸的遭遇再次引发大笑,成为看客们茶余饭后的谈资。而孔乙己所有那些小心呵护的尊严,在别人眼里根本毫无关注价值。

孔乙己再没有出现,掌柜只在年关和第二年端午时说了句“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小店员想着“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毫无波澜,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

连“孔乙己”也并非本名,而是一个带取笑意味的绰号,没人关注他的生与死,最后与这人世间的关联只剩那19文欠款了。

生命的丰富与荒凉,在这最后一刻扑面而来。

写在最后

看过一个关于《孔乙己》的评论,被深深触动:

“初‬读孔乙己,我是那个在柜台后的小柜员,看不起他有手有脚却‬不愿意脱下长衫去和短衫帮一样工作赚钱,所以我嘲笑他冥顽不化,嘲笑他的自讨苦吃。

毕业后‬再‬读‬,我是那个酒店老板,只关心‬每天‬挣‬几个‬酒钱‬。孔乙己‬的‬生死‬和‬我没关系,唯一的‬关系是‬他还欠着我‬十几个‬大钱。

如今‬,我‬在情浪潮中失业,找不到工作,才发现我就是‬孔乙己,寒窗‬苦读、几‬年的工作经验并没有让我的“长衫”更值钱,我也没能‬成功走进那个‬隔壁的偏房坐定‬喝酒。

长衫就像一张皮一样长在我的身上,脱下来就是血淋淋的自己……”

当小说照进现实,我们发现,孔乙己并不可笑,孔乙己只是一个在时代巨浪裹挟下,无力抵抗的普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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