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工作,容易犯错的15个“细节”

2024-11-23 11:33 来源: 文化之窗 本文影响了:471人

1、党支部的换届选举要提前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经上级党组织批准才能进行。

2 、选举办法必须在大会上提前说明,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才有效。

3、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只有正式党员有。但并不是所有正式党员都有,例如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是没有的。

4、支部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要超过应到会人数的4/5(含4/5),会议才有效。如达不到4/5,则会议无效。有些党员是不计入应到会人数(分母)的,如有精神病的;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的;正在服刑的;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的;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都不算入应到会人数。

5、选举是差额选举。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20%。

6、差额选举的2种方式:一是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办法进行正式选举(假如选5个人,支委会可以推荐6个候选人,通过正式选举6选5)。二是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目标是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再进行正式选举。假如选5个人,可以先进行预选,产生5名正式候选人,然后接着进行正式选举,5个候选人等额入选。为什么要预选呢?因为存在这种情况:在选举中,最初的候选人可能比较分散,经过预选,就会使候选人比较集中,较好地反映多数人的意志。在预选时,不规定候选人名额,也不提候选人名单,凡在预选中得票超过实到会代表半数的即列为正式候选人,预选本身就包含着差额,因此,后面的正式选举就不再搞差额。

7、选举不能用举手表决的方式进行。必须要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

8、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9、候选人当选的条件是得到的赞成票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1/2。即最低票数是:假设支部应到会人数10人,出席人数最少应该8人,当选的票数最少是5票,而不能是4票。

10、支部书记、副书记是可以由上级党组织指派的,而一般支部委员则不行。

11、支部委员会新选出的书记、副书记要报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而支部大会选出的委员不必报上级党组织审批,但应将选举情况和新的支部委员会名单、分工情况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12、党支部党员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人数超过50的党支部不符合规范,具体解决方式:一是成立党总支,二是对党支部进行拆分。

13、党组织建制如何确定,即基层单位设立党委、总支还是支部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一般情况下,党员人数超过100名成立基层党委;超过50名、不足100名成立党总支;正式党员(注意是正式党员)超过3名、不足50名的成立党支部。正式党员人数虽然不足3名的,可以和临近单位的党员成立联合党支部。有的基层单位党员人数虽然不足100名,但因特殊情况和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成立党委(党总支也如此)。

14、支部换届的党员大会或支委会,一般不说不说“届数”和“次数”。不能称为第几届委员会,或第几次支部大会。

15、为执行某项任务临时组建的机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成立临时党支部。临时党支部的党员组织关系是不转接的。也不发展党员、处分处置党员,不收缴党费,不选举党代表大会代表和进行换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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