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之冯传(节选自《明史·朱之冯传》)

2024-11-23 11:22 来源: 高考学习网 本文影响了:8434人

朱之冯,字乐三,大兴人。天启五年进士。授户部主事,榷税河西务。课赢,贮公帑无所私。以外艰去。

崇祯二年起故官,进员外郎。坐罣误,谪浙江布政司理问。稍迁行人司副,历刑部郎中,浙江驿传佥事,青州参议。盗劫沂水民,株连甚众。之冯捕得真盗,大狱尽解。擒治乐安土豪李中行。权贵为请,不听。进副使,赍表入都,寄家属济南。济南破,妻冯匿姑及子于他所,而自沉于井。姑李闻之,为绝粒而死。柩还,之冯庐墓侧三年。自妻死不再娶,亦不置妾媵,一室萧然。

十六年正月,擢右佥都御史,巡抚宣府。司饷主事张硕抱以克饷激变,群缚硕抱。之冯出抚谕,贷商民赀给散,而密捕诛首恶七人,劾硕抱下吏。军情帖然。

明年三月,李自成陷大同。之冯集将吏于城楼,设高皇帝位,歃血誓死守,悬赏格励将士。而人心已散,监视中官杜勋且与总兵王承胤争先纳款矣,见之冯叩头,请以城下贼。之冯大骂曰:“勋,尔帝所倚信,特遣尔,以封疆属尔,尔至即通贼,何面目见帝!”勋不答,笑而去。俄贼且至,勋蟒袍鸣驺,郊迎三十里之外,将士皆散。之冯登城太息,见大炮,语左右:“为我发之!”默无应者。自起爇火,则炮孔丁塞,或从后掣其肘。之冯抚膺叹曰:“不意人心至此!”仰天大哭。贼至城下,承胤开门入之,讹言贼不杀人,且免徭赋。则举城哗然皆喜,结彩焚香以迎。左右欲拥之冯出走,之冯叱之,乃南向叩头,草遗表,劝帝收人心,厉士节,自缢而死。贼弃尸濠中,濠旁犬日食人尸,独之冯无损也。福王①时,赠兵部尚书,谥忠壮。

(节选自《明史·朱之冯传》)

注:①福王:朱由崧,明神宗孙,思宗堂兄。明亡后在南京建立南明政权,史称弘光帝。1645年清兵渡江,他逃至芜湖被俘,次年被杀于北京。

参考译文

朱之冯,字乐三,是大兴(今北京大兴区)人。天启五年进士。授官户部主事,征税河西务(集镇名,明置户部分司、巡司于此)。赋税有盈余,贮存于国库,不据为己有。因父丧离职。

崇祯二年,以原官获起用,晋职员外郎。因过失被贬为浙江布政司理问。后逐渐升至行人司副,历任刑部郎中、浙江驿传佥事、青州参议。强盗劫持沂水百姓,牵连甚广。之冯捕获真盗,众人这才得以免罪。乐安土豪李中行违法乱纪,被之冯逮捕法办。权贵替他求情,(之冯)没有听从。晋升为副使,持捧奏表入京,将家属暂寄济南。济南城攻破,妻子冯氏将婆婆、儿子藏在他处,自己投井而死。婆婆李氏听说此事,为(儿媳)绝食而死。棺柩返乡,之冯在(母亲)墓旁搭盖茅屋,守孝三年。自从妻子死后,(他)不再娶妻,也不纳妾,一室之内,萧条冷清。

十六年正月,提升右佥都御史,出任宣府巡抚。司饷主事张硕抱因克扣军饷导致兵变,士兵们将他捆绑起来。之冯颁发安抚的公告,向商人借贷发放军饷,又秘密捕杀兵变首领七人,同时弹劾张硕抱,将其交付司法官审讯。全军都安定顺从。

第二年三月,贼寇攻陷大同。之冯在城楼召集文武属吏,供设明太祖牌位,歃血为盟誓死守城,出具赏格激励将士。可是人心已涣散,监军杜勋还与总兵王承胤抢先归降,他们见了之冯,伏身跪拜,以头叩地,请求他率城投降。之冯大骂道:“杜勋,你乃皇上倚重信任之人,故特派你来监督军队,将疆域土地托付于你,你一上任就勾结盗贼,有何面目重见圣上!”杜勋不回答,笑着走开了。不久贼寇将至,杜勋穿上蟒袍,率领骑卒,亲到城郊三十里外恭迎,将帅士卒都逃散了。之冯登城叹息,看见大炮,命令左右:“为我开炮!”一片沉默,无人响应。他亲自点火,但炮孔堵塞,有人从背后拉住他的胳膊。之冯抚胸叹息,说:“不料人心竟到了这种地步!”仰天大哭。贼寇抵达城下,王承胤打开城门,放他们进来,造谣说贼寇不杀百姓,还免除徭役赋税,全城为之轰动,个个喜形于色,张灯结彩,焚香迎拜。身边人想保护之冯出城,之冯怒斥他们,于是向南叩首,草拟遗表,勉励皇帝挽回民心,激励士节,随后自缢而死。贼寇将其尸身抛到护城河中,河边每天有野犬吃人尸体,唯独之冯尸身没有损坏。福王时,追赠之冯兵部尚书,谥号“忠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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