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表示人或事物的名称。名词的主要用途是作句子的主语、宾语和定语。例如“永州之野产异蛇”(柳宗元:《捕蛇者说》):“永州、野、蛇”都是名词,“野(郊外)”是主语,“永州”是“野”的定语,“蛇”是“产”的宾语,这些这是名词的常用法。在一定的上下文里,名词还可以活用为动词(作谓语)。如上两讲提到的,名词的使动、意动用法,都是名词作动词的词类活用,这一讲来梳理名词作“一般”动词词类活用的十种情况。
一、名词带宾语
举例:籍吏民,封府库。(《鸿门宴》) 分析:这里的“籍”(原意是书籍,名词)用作动词,后面“吏民”是宾语,意思是“官吏和百姓”,整句话意味着为官吏、百姓编造名册。可以翻译成:登记官吏百姓户口。 二、能愿动词+名词 举例:沛公欲王关中。(《鸿门宴》) 分析:“王”本来就是“君王、大王”的意思,是名词,前面带能愿动词“欲”(想要)。“王”用作动词,意思是“称王”,读wàng。整句话可以翻译成:沛公想要在关中称王。 三、名词带补语 举例:沛公军霸上。(《鸿门宴》) 分析:“军”(原意是军队,名词)带补语“霸上”,作动词,意思是“驻军”。可以翻译成:沛公在霸上驻军。 说明:补语是述补结构中补充说明述语(上句中“军”意思是驻军,就是述语)的成分,与述语之间存在补充与被补充、说明与被说明的关系。上句意思沛公驻军在霸上,“霸上”就是补充说明驻军的目的地。 同时也要说明:这句话还是省略句,省略了介词“于”。完整的应该是“沛公军于霸上。” 同时还要说明:这句话也是状语后置。“于霸上”本应放在“军”前,是沛公于霸上军,现在放在“军”后了。 重点区别:“霸上”是补语,“于霸上”是状语。 所以这句话,词类活用中是名作动,句式分析上是状语后置和省略句。 四、所+名词 举例:昔先皇颁僧保所货西洋珠于侍臣。(《记王忠肃公翱事》) 分析:特殊的指示代词“所”的后面一般只黏附动词或动宾词组,这句话中就是“僧保所买的”的意思,名词“货”黏附在“所”的后面,作动词,意思是“购买”。整句话翻译成:过去先皇将僧保所购买的西洋珠赏赐给侍臣。 说明:指示代词一般来说是“这”“那”,类似“焉”“诸”等都属于特殊指示代词。像“所”“者”之类词语也称为辅助性指示代词。 五、副词作状语+名词 举例:恐托付不效。(《出师表》) 分析:名词“效”(原意是效果,名词)受否定副词“不”的修饰,作“奏效,有效果”讲,可以引申为“完成、实现目标”。整句话可以翻译成:只怕托付给我的大事不能取得成效。 六、名词作句中的谓语(动词) 举例:或师焉。(《师说》) 分析:句中名词“师”(原意为“老师”)充当“或”(意思是“有的人”)的谓语,意思是“从师、向老师请教”。 七、名词+者 举例:后世之谬其传而莫能名者。(《游褒禅山记》) 分析:特殊的指示代词“者”的前面一般只黏附动词或动宾词组,本句中“名”(原意是名字,名词)黏附在“者”的前面,意思是“指识其本名,说明白”。整句话翻译成:子孙后代弄错了它的流传下来的东西,而且没有人可以说明白(解释清楚)它本来的情况。一般来说用在判断句中。 八、名词+之 举例:以故其后名之曰“褒禅”。(《游褒禅山记》) 分析:代词“之”一般不受名词修饰。“名”(原意是“名称”,名词)用在代词“之”前,意思是“命名”。整句话翻译成:所以后人给它取名叫“褒禅”。 九、名词+名词 举例:如曰今日当一切不事事,守前所为而已,则非某之所敢知。(《答司马谏议书》) 分析:两个名词“事”连用,不存在并列、同位和修饰关系,不带计量意义时,第一个名词活用为动词,意思是“做,从事”。整句话可以翻译成:如果说现在应当什么事也不去做(无所作为),墨守前人的成规旧法就行了,那就不是我敢领教的了。 十、在复句中充当一个叙述性状语分句情况 举例:权,然后知轻重。(《孟子·梁惠王上》) “权”(原意是秤锤,是名词),在整个复句中是一个叙述性状语分句,在此句中翻译成“称量”。整个句子翻译成:称量之后可以知道轻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