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互保,或作东南自保,是清末八国联军时大清东南各行省督抚不理会朝廷命
令,不与列强宣战,避免欧美各国入侵的历史事件。
慈禧太后向八国宣战后,两广总督李鸿章、两江总督刘坤一、湖广总督张之洞、闽浙总督许应骙、山东巡抚袁世凯等人,即和外国达成和平协议,他们在东南各省违抗“支持义和团”的命令,使列强没有入侵东南的借口。他们的理由是清廷的宣战诏书,是义和团“矫诏”,胁持朝廷所下的“乱命”。
事件经过
其实,太平天国后,两江、闽浙等地区已非皇室势力所及,实为湘军、淮军系统把持。
庚子拳乱发生后,在清廷尚未向各国宣战时,两江总督刘坤一(湘军江忠源旧将)、湖广总督张之洞(与湘军、淮军关系俱佳)、两广总督李鸿章(淮军领导人)、铁路大臣盛宣怀(父亲盛康是湘军胡林翼的军需官,盛宣怀自己与李鸿章关系甚佳)、山东巡抚袁世凯(淮军吴长庆旧部)、闽浙总督许应骙(族叔许祥光曾与湘军江忠源一起镇压太平天国)等即商议如何保存东南的稳定,避免列强有借口入侵;同时密议盘算倘若北京失守而光绪帝、慈禧太后不测,当改建共和,由李鸿章作大总统支撑局面。
1900年6月21日,清廷以光绪帝名义,向英、美、法、德、意、日、俄、奥八国同时宣战。
当时宣战诏书下至各地方时,铁路大臣盛宣怀下令各地电信局将清廷召集义和团民及宣战诏书扣押,只给各地督抚观看,并且电告各地督抚,不要服从此命令。张謇、赵凤昌等人分别劝告两江总督刘坤一、湖广总督张之洞、两广总督李鸿章,倡议抗命,李鸿章覆电朝廷:“此乱命也,粤不奉诏”],此一电报也鼓励了东南各省督抚。时局日益糜烂,湖广总督张之洞随后提出“李鸿章大总统”方案:一旦北京不保,就共同推举李鸿章出任中国“总统”以主持大局,李鸿章幕僚刘学询并去信孙中山谓:“傅相因北方拳乱,欲以粤省独立,思得足下为助,请速来粤协同进行。”
刘坤一、张之洞于6月26日,以上海道道员余联沅为代表,邀约各国驻上海领事商订所谓《东南互保条约》九条。主要内容为:
一、上海租界归各国共同保护,长江及苏杭内地均归各督抚保护,两不相扰,以保全中外商民人命产业为主。
二、上海租界共同保护章程,已另立条款。
三、长江及苏杭内地各国商民教士产业,均归南洋大臣刘坤一、两湖总督张之洞切实保护,并移知各省督抚及严饬各该文武官员一律认真保证。现已出示禁止谣言,严拿匪徒。
四、长江内地中国兵力已足使地方安静,各口岸已有的外国兵轮者仍照常停泊,惟须约束人等水手不可登岸。
五、各国以后如不待中国督抚商允,竟至多派兵轮驶入长江等处,以致百姓怀疑,借端启衅,毁坏洋商教士的人命产业,事后中国不认赔偿。
六、吴淞及长江各炮台,各国兵轮不可近台停泊,及紧对炮台之处,兵轮水手不可在炮台附近地方练操,彼此免致误犯。
七、上海制造局、火药局一带,各国允兵勿往游弋驻泊,及派洋兵巡捕前往,以期各不相扰。此军火专为防剿长江内地土匪,保护中外商民之用,设有督巡提用,各国毋庸惊疑。
八、内地如有各国洋教士及游历洋人,遇偏僻未经设防地方,切勿冒险前往。
九、凡租界内一切设法防护之事,均须安静办理,切勿张皇,以摇人心。
随后,刘坤一、张之洞、李鸿章、闽浙总督许应骙、山东巡抚袁世凯、浙江巡抚刘树棠、安徽巡抚王之春和广东巡抚德寿(后李鸿章北上议和,由德寿署理两广总督),即与各参战国达成协议,称东南互保,另外陕西巡抚端方、四川总督奎俊虽然没有加入东南互保,但是亦是支持东南互保。他们称皇帝敕令是义和团拳民胁持下的“矫诏、乱命”,“乱命”一词是李鸿章精心选择的政治术语,李鸿章深知“若不量力而轻于一试,恐数千年文物之邦,从此已矣”,故称“此乱命也,粤不奉诏。”,在东南各行省违抗“支持义和团”的命令,以为“乱民不可用、邪术不可信,兵衅不可开”“无论北方情形如何,请列国勿进兵长江流域与各省内地;各国人民生命财产,凡在辖区之内者,决依条约保护。”
影响
东南互保,是清末各地官方实力派人物首次公然聚众反抗朝廷,此事件虽使河北、山西以外的地区得以免于义和团运动及八国联军战乱的波及,但同时此事也使得清廷威信扫地:东南众大臣抵制的慈禧太后,事后不但不敢处罚他们,甚至还表扬他们“度势量力,不欲轻构外衅,诚老成谋国之道”,太后与皇室的虚弱乏力表露无遗;而各省亦因八国联军入侵而自觉需有自卫的武力需要,因此清廷治下各省及各实力人物由此开始军阀化(典型例子即为淮军发展而来的袁世凯系北洋军阀诸部及原满清广西绿营及巡防营发展而来的旧桂系陆荣廷部),至辛亥革命时,各省外籍主官均被驱逐,即为此军阀化过程的结束,并由此展开民国军阀时代的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