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写诗作词,讲究锤炼字面。凡在节骨眼处炼得好字,使全句游龙飞动、令人刮目相看的,便是所谓“诗眼”、“词眼”。微云、河汉、疏雨、梧桐,何等寻常的景物,而孟浩然炼就“谈”字“滴”字,写成了千古不灭的“微云淡河汉,疏雨滴梧桐”。宋祁的“红杏枝头春意闹”、张先的“云破月来花弄影”,如果去了“闹”字、“弄”字,所写景色原也平淡无奇。而着一“闹”字、“弄”字,就境界全出,顿然改观。
诗眼、词眼在句中的作用不一而足。
或者用以翻出新意。如萧楚才改张乖崖“独恨太平无一事,江南闲杀老尚书”之“恨”为“幸”,“恨太平”是对天下太平的不满,“幸太平”是因天下太平而感到幸福,一字之改而诗意迥异。
或者借以增添情趣。如韩驹改曾吉甫“白玉堂中曾草诏,水晶宫里近题诗”之“中”为“深”、“里”为“冷”,改动两个字,使得原来只是用以指示方位的“白玉堂”与“水晶宫”,转眼显得雍容高华,超凡脱俗。
或者靠它加强形象性。王安石“春风又绿江南岸”,用“绿”字而不用“到”、“过”、“入”、“满”等字,是取“绿”字的色彩;韩愈帮贾岛斟定“僧敲月下门”,是取“敲”字的声音(上句为“鸟宿池边树”,已是关门上闩的时候,“推”是推不开的,只好“敲”了);秦观的“山抹微云,天粘衰草”是取“抹”、“粘”的动作勾画出的线条轮廓。
此外,有的诗眼、词眼又关乎诗意的精确。如齐己咏早梅:“前村深雪里,昨夜数枝开。”郑谷将“数枝”改为“一枝”,使“一枝”与“早”意丝丝入扣。有的诗眼、词眼还有助于铸就诗词的意境。洪瑹《阮郎归》词写春光,“绿情红意两逢迎,扶春来远林。”凭着一个“扶”字,我们感受到了从树林深处步步走近的春天。
怎样去锻炼诗眼、词眼呢?
古人有所谓五言诗以第三字为眼、七言诗以第五字为眼的说法,如“孤灯然(燃)客梦,寒杵捣乡愁”(岑参),“危峰入鸟道,深谷写(一作“富”)猿声”(郑世翼),“万里山川分晓梦,四邻歌管送春愁”(许浑),“莺传旧语娇春日,花学严妆妒晓风”(章孝标)。因而主张五言诗要在第三字上着力,七言诗要在第五字上着力。这种说法是不无道理的。五字句与七字句的节奏多作上二下三与上四下三,如“孤灯——然客梦”与“万里山川——分晓梦”。而意义单位又往往与节奏单位相统一,在五言诗的完全句中,常常上二字是主语,第三字是动词所在;在七言诗的完全句中,常常上四字是主语,第五字是动词所在。动词是叙事、写景、状物、抒情的关键字,因而自然成为锻炼字眼的重要对象。但若把诗眼定死在五言诗的第三字、七言诗的第五字上,则又未免偏颇。原因在于,诗句的语法结构多种多样,并不都取上述完全句的格式,而诗眼也并不局限于动词一个类别。“身轻一鸟过”、“白玉堂深曾草诏”,便是不受诗眼在第三、五字说法局限的例子。这在词里,句子参差不齐,句法千差万别,当然更无从咬死第几字方得为眼,所以“绿肥红瘦”(李清照)既不妨以二、四字为眼,“宠柳娇花”(李清照)又不妨以一、三字为眼。
应该说,锻炼诗眼、词眼,并没有什么一成不变的条例可循。有的诗词本来无需在字眼上追求,如谢灵运的“池塘生春草,园柳变鸣禽”,写病后初见的春色,已是形神毕肖,就无需乎再加炉锤之功。韦庄的“暗想玉容何所似:一枝春雪冻梅花,满身香雾簇朝霞”,意境浑成,也就不必要再在字眼上煞费苦心。如果是有待锻炼的字句,那么,最重要的是要处理好局部与整体的关系。刘勰说得好:“夫人之立言,因字而生句,积句而成章,积章而成篇。篇之彪炳,章无疵也;章之明靡,句无玷也;句之清英,字不妄也。振本而末从,知一而万毕矣。”(《文心雕龙·章句》)字句之所以需要锤炼,从根本上来说,是为了全篇的整体美。韩愈帮贾岛推敲字句,正是从前后句文意的关联上选定“敲”字的。
其次,锻炼诗眼、词眼还有待于掌握多种修辞方法。修辞的格式不一,古人大致分为赋、比、兴三类。现代修辞学分类细密,多达几十种(见陈望道《修辞学发凡》)。辞格本身并无高下之别,运用之妙全在于恰到好处地叙事状物、传情达意。但就各种辞格相比较而言,在诗词中出现频率较高的,则是拟人化的手法。诗人、词家既“能以奴仆命风月”,又“能与花草共忧乐”(王国维《人间词话》)。风月花草,在诗人、词家眼中莫不可以被人格化,因而拟人的辞格被广泛采用。“坐看黑云衔猛雨,喷洒前山此独晴”(崔道融《溪上遇雨》)。“衔”与“喷洒”一经入诗,“黑云”便具有生命,犹如神龙一般活动了起来。此外,夸张、通感等于法,在锻炼字眼时也常为诗人、词家所瞩目。“寺多红叶烧人眼”与“红杏枝头春意闹”之动人心目,给人以强烈印象,正是由于巧用夸张、通感,炼出了“烧”字、“闹”字的结果。
最后,大量掌握词汇,精通词类的活用,对于锻炼诗眼、词眼也至关重要。我国古典诗歌以精练见长,前人有所谓“五言(律诗)如四十个贤人,着一个屠酤不得”的说法。一旦诗中出现屠夫、酒贾(“屠酤”)这类充数的滥竽,就得换上适合身份的“贤人”,这就需要有丰富的词汇库存。王安石如果不掌握“到”、“过”、“入”、“满”、“绿”等十多个意义相近或相关的词,就难以在比较的基础上选定“绿”字。谢榛形象而风趣地把这种通过比较加以选定的方法称为“戴帽法”。他说:“譬人急买帽子入市,出其若干,一一试之,必有个恰好者。能用戴帽之法,则诗眼靡不工矣。”在众多的词类中,动词由于其特殊的性能,固然应该成为锤炼的重点,但对于其他词类,即使是似乎无足轻重的虚词,也不可轻易放过。周邦彦咏蔷薇:“长条故惹行客,似牵衣待话,别情无极。”用了一个虚词“似”,便使蔷薇处于与人似和不似之间,显出无限情韵。阴铿写送行迟到,只见“泊处空余鸟,离亭已散人”,虚词“空”、“已”若不经意进入诗中,对于描画诗人惘然若失的情状却有着画龙点晴的妙用。词类的活用,有时具有化腐朽为神奇的功能,在锤炼字眼时也值得重视。“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蒋捷《一剪梅》),形容词“红”、“绿”,用作使动词。诗人通过樱桃变红、蕉叶转绿的动态,抒写了对时光流逝的惋惜。如果“红”、“绿”仍作形容词用,说成“樱桃红,芭蕉绿”,就会味同嚼蜡。周邦彦的“风老莺雏,雨肥梅子”,将莺雏与梅子的变化与风雨联系到了一起,并且用叠印的手法清晰展现出变化前后的异同。由形容词转成动词的“老”、“肥”,有如灵丹,在句中起到了点铁成金的作用。
当然,“作诗本乎情景”(《四溟诗话》卷三)。要写出好诗,要锻炼出足以振聋发聩的诗眼、词眼,最根本的还在于作者胸中有丘壑,眼底有性情。如果置真情实景于不顾,而只是在字句之间掂斤论两。那么,对于诗眼、词眼的追求,对于好诗、好词的向往,终不免像海市蜃楼一样,会化为子虚乌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