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会曲解,是指作品中的人物迷惑于事物的表面现象,从而引起矛盾,推动情节的发展,造成悲剧或喜剧性的冲突。
误会曲解的形式有多种多样,它可以是一方误会另一方,也可以是双方互相误会;可以是一个误会,也可以是多个误会;可以是悲剧性的误会,也可以是喜剧性的误会。如莎士比亚的戏剧《奥赛罗》,写黑人统帅奥赛罗因受坏人亚古的挑拨,轻信妻子与他人私通,一怒之下便杀死了妻子苔丝德梦娜。莎剧《奥赛罗》就是一个由一方引起的一个悲剧性的误会。而电影《五朵金花》则是由一连串的误会曲解来展示情节的。白族小伙子阿鹏去寻找自己已定过情的“金花”,一路上他却误把“水上金花”、“畜牧场金花”、“钢铁金花”、“拖拉机金花”当成了自己要找的情人,而这些金花们的爱人也误以为阿鹏真的是要找她们。这层层的误会曲解,推动了情节的发展,造成了强烈的喜剧效果。
“误会曲解法”是记叙文写作的一种重要技法。它可以加强矛盾冲突,使情节曲折生动,有利于造成情节的戏剧性效果;也可以渲染紧张的气氛,造成强烈的悬念,有利于突出刻画人物和表现主题。
范文链接
枪
林双不
车子愈往南驶,我愈觉得不对劲。司机始终不怀好意地透过后视镜瞅着我,有几次似乎再也忍不住了,居然微偏着头,眼睛向后掠。
恐怕我是上了贼船,实在不应该冒冒失失搭乘这辆野鸡计程车。趁着星期日到台北处理一些事情,原本计划搭十一点半的最后一班平快夜车回员林的,谁知东拉西扯,赶到火车站时,那班火车已经开走了。怎么办呢?星期一一大早就有课,不赶回去怎么行?
真是的,就算一定得搭野鸡车,也应该睁大眼睛啊,居然司机一说是回头车我就上了,居然司机一说载不载客都无所谓我就让他开了。为什么我当时没有考虑到旅途的安全问题呢?报纸上几乎天天有,计程车司机在荒郊野外劫财抢色,甚至还要伤人,为什么我这么大意?
果然,车子刚过中坜吧,我就感到异样了。就如同我前面所说,司机一再从后视镜瞅我,瞅得我心底发毛。当然,我身上的钱不多,又是一个大男生,实在不必害怕,如果他真正心怀恶意,如果他嫌钱太少不满意,无论如何,还是我吃亏。我悄悄打量他的体型,没有我高,但是比我结实多了,单打独斗,我未必就会输他,可是他不可能没带东西,而且我根本不想打。
就在这时候,我看到他的右手从方向盘挪开,往下伸,不知在摸什么东西,大概是扁钻或刀子吧?车窗外一片漆黑,正是苗栗一带的山间,歹徒下手最理想的所在。要动手了吧?我下意识坐直身子,冷汗开始往外冒。
什么事也不曾发生,他的手又伸了上来,放在方向盘上,没有拿什么东西。一定是他看出我有了戒备,不敢轻率下手,在等待更恰当的时机吧?难道我就这样束手待毙吗?也许我可以试着和他聊聊天,动之以情,让他不好意思动手。
于是我吞了口口水,和他搭讪:
“生意好吗?老乡。”
他似乎吓了一跳,过了好几秒钟才回答我:
“不好啊,几乎连油钱都跑不回来。”
“不会吧?你不是回头车?刚刚还有客人包了你的车去台北,不是吗?”
他不再回答,我突然想到可能不是真的回头车,一紧张,舌头打结,也沉默下来。沉默最适于培养紧张的气氛。为什么他不跟我聊天呢?是不是怕暴露他的口音或其他特征,增加警方缉捕他的可能?当然明白,我被抢之后必定会去报案的,好聪明狡猾的家伙!我恨恨地咬了咬牙,他又从后视镜飞快地掠了我一眼。
这一眼非常狠毒,我有生以来不曾看过更狠毒的眼神,使我再度直冒冷汗,再度后悔自己的莽撞。即使赶不回员林上课,请一天假又有什么大不了,何必一定要搭野车冒险?
算了,如果他真的要抢,就给他吧!好汉不吃眼前亏,财物嘛,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有人要就给他,犯不着因此打斗伤身。不行!这么一来,岂不是助长了恶人的气焰?“自反而缩,虽千万人吾往矣”,无论如何,都应该和他拼斗一番,给他一点教训。
两种想法交战缠斗还没有分出胜负,员林居然到了。可爱的员林!当计程车在公路局车站前一停,我立刻打开车门,冲了下去。松了一口气,才想到还没付钱,便绕过车后,走到司机窗口,伸手到旅行袋里掏钱。突然,车子往前冲,迅速拐一个弯,消失在不远的街角上。我最后看到的,是司机无比惊惶的神色。
怔怔地站在凌晨两点左右冷冷清清的员林街头,莫名奇妙地把车钱再放入旅行袋,才看见旅行袋的右方开口突出一截枪管,那是我在台北特地为孩子买回来的玩具枪,枪管太长,无法全部塞进旅行袋。
鉴赏点击
林双不先生的《枪》是运用误会曲解法的典范之作,其情节是由“我”与司机互相误会曲解而推进的。文章开篇就推出误会:
车子愈往南驶,我愈觉得不对劲。司机始终不怀好意地透过后视镜瞅着我,有几次似乎再也忍不住了,居然微偏着头,眼睛向后掠。
“我”担心自己“上了贼船”,司机也担心遇上了坏人,双方互生疑惧,互生曲解。“车子刚过中坜”,“司机一再从后视镜瞅我,瞅得我心底发毛”。司机何以一直瞅“我”?因为司机认为“我”是坏人;“我”何以“心底发毛”?因为“我”更加确信自己上了“贼车”。“我”和司机的误会进一步加深。而“就在这时”,“我”看到司机的右手从方向盘挪开,往下伸,“我”认为司机要准备动手,不知在摸什么东西。“我”也“下意识坐直身子,冷汗开始往外冒”。看来,在路过苗栗这一带山间时,司机已紧张到极点,“我”也已紧张到极点。“动之以情,让他不好意思动手。”但是,他不仅不想与“我”多说,而且还非常狠毒地“从后视镜飞快地掠了我一眼”。此时,更增加了“我”的确信,“我”已决计准备和他拼斗一番了。此时,“我”与司机的误会也已演绎到极点。员林到了,“我立刻打开车门,冲了下去”;司机也无比惊慌,“车子迅速往前冲,迅速拐一个弯,消失在不远的街角上”。翻越千重山,跨过万重崖,最后,作者巧妙地抖开了包袱,拎出引起误会曲解的原因:把人折磨得神魂俱惊的竟是玩具枪的一截枪管。真让人啼笑皆非。
《枪》整篇文字的情节均是由误会曲解构成的。开篇,直人“误会”,随着误会的层层加深,故事情节也层层推进,直至篇末,才“雾过天晴”,忽旋忽紧的情节才陡落下来。层层误会,层层曲解,层层设悬,笔法摇曳,一波三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