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1月8日电 (夏宾)《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日前全文发布,在收入分配领域释放出三大信号。
资料图:人民币。中新社记者 泱波 摄
——增收拉动内需
“虽然中国居民的收入来源已经多元化,但劳动收入仍是绝大多数人的主要收入来源,它的变化直接影响到总体居民收入的变化,也影响国家经济的稳定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任务。”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对中新社记者如是说。
《决定》称,坚持多劳多得,着重保护劳动所得,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怎么做?赵锡军认为,一方面可提高最低工资水平,底线往上走,可促进整体收入往上走;另一方面可提高单位时间工资水平,时薪上去了,总体报酬也会有提高,同时,可辅助一些税收调节手段,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免除原来收入较低但又要交税的居民的负担,提高实际收入。
——生产要素多元
随着社会进步和改革深入,过去决定报酬的生产要素也在“扩容”。
《决定》说,健全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
以土地为例,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指出,据测算,中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有4200多万亩,是一笔很大的财富,是农民财产性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集体经济的重要支柱,一定要管好用好。
数据也是如此。中国劳动学会特约研究员苏海南表示,数据作为生产要素,其作用愈发为社会各界所重视,近年来信息技术发展迅速,信息产业不断壮大,培养了大量人才,明确数据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有助于“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的进一步应用。
知识、技术贡献的回报亦愈发受到重视。“我们研究院院长收入比我都高。”沈鼓集团董事长戴继双说。他表示,近三年来,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得到明显增强,先后实现了科研攻关283项,是因为有大批创新人才的支撑。“沈鼓集团收入最高的不是领导,是技术骨干。”
——兜底弱势群体
过去谈及收入分配,探讨较多的是初次分配和再次分配的调节手段,但要兑现“小康路上一个都不能掉队”的承诺,对于弱势群体就必须要从政策箱中拿出第三次分配。
《决定》指出,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
赵锡军说:“一般而言,提高劳动收入主要是看第一次和第二次分配,第三次分配并不发挥主导的调节作用,但对于一些社会弱势群体,通过第三次分配和非常规分配渠道的倾斜是非常必要的,中国政府一定是要兜住弱势群体这个底线。”
苏海南则表示,慈善捐赠作为第三次分配手段在发达国家中扮演的角色较重,像比尔·盖茨、巴菲特等富人对社会捐赠规模很大,但必须认清中国现在的发展阶段,慈善捐赠在发展中国家的直接作用暂时不会太大,但它在平衡收入分配关系、引导人们向善行善和规范分配秩序方面有巨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