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周建人
生命的基本条件是包含物质的新陈代谢,和刺激与反应的来复的,所以高等动物的寻求刺激也正是当然的事情。人如独坐太久,会得感到不安;他想找朋友谈天去,或听音乐去,看演剧去,或者想到野外去走走。这不是表示人是社交 的动物,只是他要寻求刺激。
但他所能感受的刺激有一定的限度的,刺激过甚则苦痛,更甚则死亡。刺激药的能够杀人便因为这缘故。如果人异乎寻常的寻求刺激,便是玻我们可以称这曰神经或感觉麻痹。
我不怕看专门卖技的人试演冒险的技术,只是怕看教无知的幼孩演这些给他们赚衣食。中国演技者利用幼孩之处甚多,“变大戏法”者募钱时常叫幼童仰面以首足支地,“造成洞桥”,变戏法者立在他的腹上。闻被踏伤致死者有之。在上海等处的游戏场中更有一种演技的方法:一幼女仰卧,以两足擎一扶梯、一极小的小孩级级盘上去;在顶上作种种姿势;复级级盘下。这种玩弄小孩的生命以赚钱的方法,在文明的社会里是应当禁止的,但在中国社会上不特很流行,且在危险或梯子摇摇欲倒时,观众大抵称快。在这个时候,好似忘记了那被迫的演戏的小孩也是柔弱的未长成的人类,和做猴子戏或老鼠戏的这些动物同样看待了。观者看了这种举动不感到不快而反倒愉快,据我的判断,是感觉麻痹的表示。
这等例子很多,以上所举的不过其一。
有时看到写两性关系的旧小说,好像普通的男女多是一 见便成交合,不则便要生病的——所谓“相思病”。而且常常充满着“他虐狂”的色彩,表示对于性好作过分刺激的寻求。
这种情形,在《金瓶梅》等书上很明显的写着的。在事实上,性的快感在男性不及女性,他只在女性性欲满足时感受到比较浓郁的愉快。至于凌虐的行为,则并非健全的男子所愿做;这也确是不自然的行为。如果喜欢这样做,就是过分的刺激的寻求,这是玻这是真的,中国社会上对于女性也似乎特别喜欢戏谑和侮弄,从前有一位女子说过,“一个独身的女子到处感到好似任何人都可以侮弄似的。”这人听说已被什么机关捕去,不知生死如何了。
这等例子也很多,这里所举的不过其中的一,二。
最后看到中国的刑罚也有同样的情形。中国好用肉刑,似乎受者若非苦痛不堪,施者便不能满足或舒畅。斩首之刑本来民国成立时便废止的。后来军阀偶然用之,特别是对于要打倒他们,即与他们的利害直接相冲突的青年。直至今日还是不能废除。此种举动,论者总以为是由于残忍。但据我看来,只是也同样的出于感觉麻痹而已。盖施者未必会想到斩开肢体的惨,和死者临死时会有大恐怖的袭来的,要是想到,也许会“不寒而栗”的罢?他们反正觉得这样的死法显得分明的已死,死之的念头至此方能消释耳。
感觉麻痹原是一种病,患者非出于得己,我们常见人看告示或标语的时候,往往会眼睛翻起,下巴挂下,开着口成三角形。这也是出于不知不觉,并非故意的。但良心是和悟性相似的东西,不过前者是指道德感,后者是指理解力而已。
现在感觉一经麻痹,道德感岂能独独敏锐呢?那么,你如何能够使动作者对于言行负责任,对于社会负责任呢,除却他自己喜欢这样做以外?
但我对于这问题的唯一希望是这麻痹仅仅由于感觉未臻精化,并不是由于民族衰老而质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