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制度的演变
1.概况
(1)原始社会:土地为氏族公社所有。
(2)夏、商、西周时期:井田制,土地国有制度。
(3)春秋时期:井田制遭到破坏。公元前594年,鲁国按亩收税的改革实际上承认了 的合法性。
(4)战国时期:秦国的 ,以法律形式确立了封建土地私有制,这一制度在中国历史上延续了两千多年。
[问题思考]郭沫若在《奴隶制时代·中国古代史的分期问题》一文中认为:《春秋》在鲁宣公十五年(前594年)有“初税亩”的记载,虽然仅仅三个字,却含有极其重大的社会变革的历史意义。
思考:这里所说的“重大的社会变革的历史意义”指的是什么?
2.抑制土地兼并
(1)目的:维护小农经济,巩固统治。
(2)原因:在封建土地私有制下,地主大量兼并农民土地,造成社会两极分化。
(3)措施:北魏至唐朝前期实行 ,限制土地买卖;明朝政府丈量全国土地,按照 的多寡收取赋税。
(4)结果:起到鼓励农民垦荒的作用,但不能真正阻止土地兼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