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一框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1.民法的价值:民法在我们的生活中不可或缺,无论是衣食住行、生老病死,还是就业创业,无一不需要民法的规范。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能够更好的保障人民合法权益。
2.民事法律关系
(1)含义: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三个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a.民事主体: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自然人根据其年龄和智力状态,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b.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它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
c.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往往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一方的义务就是另一方的权利,二者通常是对等的。
【提醒】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行为是指能满足权利主体某种利益的活动>,如甲与乙就购车合同发生纠纷的客体一般是交付汽车的行为;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如琼瑶诉于正案,客体:琼瑶的《梅花烙》,内容:琼瑶与于正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即琼瑶所主张的著作权和于正所承担的民事侵权责任;如甲父诉其子甲赡养案,客体是赡养行为,内容是甲父与甲之间“赡养与被赡养”之权利和义务;张三购买李四的专利,客体是专利,内容是张三与李四之间的“买和卖”之权利与义务,其他购买合同也是如此;甲诉乙借钱不还案,客体是债务给付行为,内容是讨债的权利和还债的义务;甲委托乙将酒杯交给丙,主体是甲和乙,客体是酒杯,内容是甲委托的权利和乙交付的义务。
【提醒】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是有区别的,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年龄无关,如继承遗产的权利等;民事行为能力与年龄有关。
【提醒】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成年人(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提醒】民事权利,是指民法赋予的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特定利益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自由。民事义务,是指民事主体为满足民事权利所保护的利益而依法应当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约束。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律确定的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提醒】“悬赏广告”,具有法律约束力,恰得人归还遗失物时,可以要求失主履行其承诺,支付报酬。至于当事人是否接受报酬,则是其行使权利的问题,放弃报酬也是行使权利的一种方式。
【提醒】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例如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属于营利法人,公立学校属于非营利法人,政府机关属于特别法人。
非法人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
3.法治与德治相辅相成
(1)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2)我国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
(3)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利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
二、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1.民法规定民事活动基本原则的必要性
(1)利益会有冲突:社会是由不同成员组成的,各成员既有共同利益,也有各自的利益。社会成员的私人利益之间以及私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可能形成各种利益冲突。
(2)目的:民法规定一系列基本原则,旨在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
2.民法规定的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2)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3)公平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4)诚信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5)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6)绿色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提醒】公序良俗是“公共秩序”和“善良习俗”的简称。公共秩序是指与社会公共利益有关的社会秩序,善良习俗是指社会公认的道德准则和习俗。公序良俗是对自愿原则的限制。
3.应当遵循的原则:民法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